海南摩托車違章

海南摩托車違章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爲。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海南摩托車上高速違章怎麼處罰?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規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人,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鉸接式客車、安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設計最高時速不低於七十公里的摩托車。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兩輪摩托車在高速公路行駛時不得載人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爲此,依據這一法律規定。一是車速有限制,可以進入高速公路行駛,法律雖然允許摩托車進入高速公路。然而。”二是對載人有限制,但仍作出了一定的限制:“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行人、非機動車。高速公路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公里,不得進入高速公路、拖拉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