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買房離婚怎麼辦

結婚後買房離婚怎麼辦
結婚後買房離婚怎麼辦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第二十條對夫妻房產在離婚時的分割作出了詳盡的規定:首先,如果雙方均主張房產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可以透過競價的方式,由出價高的一方取得該房產所有權,同時按競價的房價款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其次,如果只有一方主張房產所有權的,那麼由主張的一方取得房產所有權,同時由雙方協商確定房產的價值,如果不能協商確定,則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該房產作出評估,取得房產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最後,如果雙方均不主張房產所有權的,則根據雙方的申請拍賣該房產,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第二十條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