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訴後訴訟費何時,具體規定有哪些

勝訴後訴訟費何時,具體規定有哪些
勝訴後訴訟費何時,具體規定有哪些
當事人勝訴後,需要向其退還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將費用退還給有關當事人。訴訟費用一般是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第三十四條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爲,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