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戶 戶籍改革

混合戶 戶籍改革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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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戶口改革是怎樣進行改革的?

戶籍制度改革,是指對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爲法律依據確立的一整套戶口管理制度進行的,廣泛深入改良的一項新舉措。是繼20世紀80年代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後又一次“解放”農民的革命。
戶籍制度,是一項基本的國家行政制度。傳統戶籍制度是與土地直接聯繫的,以家庭爲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現代戶籍制度是國家依法收集、確認、登記公民出生、死亡、親屬關係、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資訊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公民在就業、教育、社會福利等方面的權益,以個人爲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當代中國的戶籍制度是計劃經濟體制的最深印痕,已經成爲經濟社會發展的桎梏,迫切需要進行改革。[1]  2014年7月30日,備受關注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正式公佈。[2]  一年來,根據各地實施意見,多地已劃定新型戶籍制度成型期限。從戶口轉移政策看,不少省份出臺的戶口遷移條件比國版寬鬆;在人口管理方面,建立或完善居住證制度已成爲共識,但依照當地不同情況,居住證的“成色”並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