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中辯護人

刑事訴訟法中辯護人
刑事訴訟法中的辯護人能代爲上訴嗎?
刑訴法規定,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根據上述法律規定,辯護人可以代理被訴人上訴,上訴形式一是以被告人的名義,或者經被告人同意以辯護人的名義提起上訴。  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藉口加以剝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