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被宣告無效的類型

合同被宣告無效的類型
合同被宣告無效後的法律後果主要包括

(1)返還財產。合同被確認無效以後,合同當事人因無效合同之履行獲得另一方的財產就失去了法律依據,應當將此財產返還給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也有權要求其返還。返還財產就是要消除無效合同所造成的影響,使財產恢復到合同訂立前的狀態,包括單方返還和雙方返還。


(2)折價補償。因無效合同取得對方當事人財產的當事人,在不能返還或沒有必要返還財產時,應當對財產進行折價,以金錢對對方當事人予以補償。


(3)賠償損失。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因一方或雙方的過錯導致合同無效,並因此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一般在學理上認爲這種賠償責任應屬於一種締約過錯責任。無效合同導致的損失與有效合同導致的違約損失不同:在違約損失中,可得利益的損失屬於損失的範圍,而無效合同本來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不可能據此獲得預期利益,因而不應賠償預期利益的損失。


這也意味着,買賣雙方對於房屋沒有房產證的這件事情都是知情的情況下,買方沒有資格簽了合同以後,以沒有房產證爲由隨意反悔。有很多的人購買無產權的房子都是單方面的看中了房子的價格,可是買方很多時候爲了避免節外生枝,對於房子沒有產權證的這件事情最好在合同中寫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