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誰交法院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誰交法院
誰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主體包括:


1、被害人。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爲而遭受物質損失,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親屬。在被害人已死亡的案件中由於當事人的死亡,其訴訟能力和訴訟行爲能力均歸於消滅,無法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而其民事權利又需要有人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