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報安全事故會如何處罰謊報安全事故,貽誤事故搶救的行爲,如果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屬於一般違法行爲,不能追究行爲人的刑事責任。安全事故發生後,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