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的第四十五條有哪些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的第四十五條有哪些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的第四十五條有哪些內容
下列進出口貨物,免徵關稅:
(一)關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下的一票貨物;
(二)無商業價值的廣告品和貨樣;
(三)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贈送的物資;
(四)在海關放行前損失的貨物;
(五)進出境運輸工具裝載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飲食用品。
在海關放行前遭受損壞的貨物,可以根據海關認定的受損程度減徵關稅。
法律規定的其他免徵或者減徵關稅的貨物,海關根據規定予以免徵或者減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