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淫穢物品運輸

傳播淫穢物品運輸
傳播淫穢物品罪是什麼

傳播淫穢物品罪是指以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爲表現形式,擾亂國家對淫穢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廣大人民特別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須堅決依法打擊。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

第一,嚴格認定淫穢物品的範圍。有關人體生理、醫學知識的科學著作不是淫穢物品,包含有色情內容的有藝術價值的文學、藝術作品不視爲淫穢物品。

第二,嚴格掌握傳播的概念。對於個人收藏或者在親友間傳播的,應予以批評教育並收繳其淫穢物品,但不構成本罪。

第三,嚴格把握“情節嚴重”這一要件。

(二)本罪與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的界限

兩罪之間有着明顯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傳播淫穢罪在主觀上沒有以牟利爲目的。而後罪必須以牟利爲目的。前罪作爲一個新罪名而獨立存在,其實際意義在一彌補後一罪在主觀上限制過於嚴格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