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第八十七條

物權法第八十七條
中國刑法第八十七條解釋
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爲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爲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爲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爲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