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經查實確已準備去投案

如何理解經查實確已準備去投案
如何理解經查實確已準備去投案
1.“經查實確已準備去投案”的情形視爲自動投案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在主觀上,犯罪嫌疑人要有真實的投案意願,即不論出於何種動機犯罪嫌疑人本人必須具有自動投案的意志。

(2)在客觀上,犯罪嫌疑人要有自動投案的客觀表現,這是認定準備投案的關鍵。
2.從主觀上講,犯罪嫌疑人要有真實的投案意願,即不論出於何種投案動機,犯罪嫌疑人本人必須具有自動投案的意志。
3.從客觀上講,犯罪嫌疑人要有準備投案的客觀表現,這是認定準備投案的關鍵,如在投案自首之前準備錢物,妥善安排後事,在緊急情況下保護現場、搶救被害人等待警方到場等,當確有證據充分證明其有爲投案而作準備的行爲表現,纔可認定準備投案。
4.犯罪嫌疑人沒有實施自動投案行爲是因爲被公安機關及時抓獲,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公安機關的及時介人,犯罪嫌疑人將會實施向有關機關主動投案的行爲。
5.上述要點必須有證據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