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股東的錢是否可以抵股金關於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不一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可以由股東或非股東擔任。董事的,一般都是在公司內部細則中給予規定,有定期和不定期兩種。定期把董事的限制在一定的時間內,但每屆不得超過3年。不定期是指從那天算起,滿3年改選。董事屆滿,可以連選連任。被解聘的原因有:屆滿而未能連任;違反股東大會決議;股份轉讓;本人辭職;其他原因如公司破產、解散,董事死亡或喪失行爲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