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損害賠償公益訴訟

環境損害賠償公益訴訟
【環境損害】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由誰承擔舉證責任?
環境損害】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由誰承擔舉證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四條規定:“……(三)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由加害人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及其行爲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承擔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