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轉讓債權的1、必須有有效存在的債權,且債權轉讓不改變債權的內容。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基本前提; 2、被讓與的債權須具有可讓與性; 3、讓與人與受讓人須就債權的轉讓達成協議,並且不得違反法律的有關規定; 4、債權的讓與須通知債務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條,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