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探親假

山西省探親假
關於探親假,請問山東省探親假規定是怎樣的?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下是山東省探親假規定   第一條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以下簡稱《探親規定》)所稱的父母,包括自幼撫養職工長大,現在仍與職工保持一定聯繫的親屬。   第二條 不能利用公休假日與家屬團聚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的職工,應享受《探親規定》待遇。   第三條 由原單位照發工資的在校學習的職工,與不在校學習的職工一樣享受《探親規定》的待遇,但應該利用寒暑假期探親。   第四條 學徒工、熟練工、見習生,在學習、見習期間不享受探親假待遇。學習、見習在上半年期滿的,下半年可以享受探親假;下半年期滿的,從下一年度開始享受探親假。   第五條 符合探望配偶條件的職工,因工作需要當年不能探望配偶時,其不實行探親制度的配偶可以到職工工作地點探望,職工所在單位應按規定報銷其一次往返路費。一年探望一次在三十天以內的,住房費(住旅社或招待所)亦由職工所在單位報銷,到期應動員其回家。如不能按期返回,其超出時間的住房費由職工本人交納。職工本人當年不再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