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單位行賄犯罪到底應該要如何確認

關於單位行賄犯罪到底應該要如何確認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單位行賄罪的認定

1、單位受賄罪的主體僅限於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其他非國有性質的單位不能構成本罪。


2、國有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在賬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才能視爲非法行爲。否則,上述單位接受折扣,在賬中明列,並不能以單位受賄罪論處。


3、單位受賄只有情節嚴重的才能以犯罪論處,否則只能視爲一般違法、違紀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