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重婚罪認定民法典重婚罪的認定標準: 1、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 2、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爲; 3、主體爲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係;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4、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爲。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