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提出18歲結婚是否已經透過

兩會提出18歲結婚是否已經透過
兩會提出18歲結婚是否已經透過
兩會提出18歲結婚的提案沒有透過,現在仍然實行的是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這是結婚年齡的起點,是劃分合法婚姻和違法婚姻的界限。男女雙方達到了法定婚齡要求結婚的,婚姻登記機關應當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爲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民族自治區可以根據本民族實際情況,對法定婚齡作變通規定。婚齡具有普遍的適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法律也允許對婚齡作出例外規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