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咸陽市車船稅

陝西省咸陽市車船稅
遼寧省車船稅新標準

遼寧省人民政府制定並頒發的遼寧省車船稅新標準已於2012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新車船稅法明確規定,車船稅不再按車型徵收,而是採用與車輛價值息息相關的“排氣量”作爲計稅依據,對乘用車按“排氣量”劃分爲7個檔次徵收。排氣量2.0成爲臨界點,排量越高所繳納的車船稅越高:排氣量1.0至1.6升(含)只需繳420元,比舊標準便宜60元;排氣量在1.6以上至2.0升(含)的乘用車,繳納稅額不變,仍爲480元;排氣量爲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中等排量乘用車,適用稅額上調至900元;排氣量爲2.5升以上的較大和大排量乘用車,適用稅額有較大提高,漲幅最高的爲4.0升以上乘用車,稅額達到4500元。遼寧省車船稅新標準是按年申報,分月計算,一次性繳納,可在辦理或續保機動車交強險時,一併申報繳納車船稅,以避免車輛年檢時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在辦理繳納車船稅手續時,還要提供排氣量、整備質量、覈定載客人數等資料。二、調整了納稅時間和地點。《車船稅法》將車船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由車船管理部門核發的車船登記證書或者行駛證書所記載日期的當月”調整爲“取得車船所有權或管理權的當月”;將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由“省級人民政府自定”改爲“車船的登記地或扣繳義務人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