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貸款詐騙罪

惡意貸款詐騙罪

買房當然是每個人的心願,但是對於經濟條件一般的人來說走一些歪路導致構成違法犯罪。比如惡意貸款詐騙罪購房,這種行爲已經觸犯的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那麼惡意貸款詐騙罪購房有什麼法律責任?本站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爲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什麼是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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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惡意詐騙罪

不是故意便不是詐騙,凡是詐騙罪都是主觀惡意的。
法律上界定構成要件如下:
有以下特徵:
(一)行爲人主觀上是出於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二)行爲人實施了詐騙行爲。至於詐騙財物是歸自己揮霍享用,還是轉歸第三人,都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三)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才能構成犯罪,如果詐騙數額較小,則不構成犯罪。但是詐騙多少公私財物才構成“數額較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沒有作出具體規定,可由司法機關依據各地具體情況作出具體規定。“情節嚴重”以及“情節特別嚴重”也是如此。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了金額方面的具體劃分: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