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調解協議一方不履行怎麼辦

派出所調解協議一方不履行怎麼辦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訴的時候需要起訴書,法院審理最後會依法作出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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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怎麼辦


一方當事人不按離婚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另一方應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並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因此夫妻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時,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當事人可起訴至法院要求其履行離婚協議中約定的內容,經人民法院審理並判決後,當事人依生效法律文書再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就孩子撫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的支付、增加、減少等糾紛起訴至法院的,應列未成年子女爲原告,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作爲法定代理人蔘加訴訟。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經過判決的財產分割以及子女撫養費等問題,就可以申請法院的強制執行。

綜上所述,離婚協議雖然有法律效力,但是並不具有強制執行力,因此離婚協議不履行的後果就是不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只能進行民事訴訟。

雖然離婚協議說生效之後會對當事人有約束力,但此時卻不具有法律強制自行力,所以在遇到對方不按離婚協議執行的時候,就無法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而只能先向法院提起訴訟,在獲得了有利判決之後,如果對方還不履行自己的義務,則此時符合條件的話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