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財案立案標準

毀財案立案標準

我國公民是具有財產權利的,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的保護,而非法毀壞他人財物的,就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按故意毀壞財物罪追究刑事責任,那麼毀壞財產案件刑事立案有什麼標準?下面由本站網律師爲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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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系列案個案不滿立案標準如何立案

如果是多次進行詐騙的,根據多次詐騙的金額的總和進行合併處理,這屬於刑法上的連續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