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代替考試犯罪在刑法的哪條

中國代替考試犯罪在刑法的哪條
中國代替考試犯罪在刑法的哪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之一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爲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爲實施考試作弊行爲,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