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名言

刑法名言
刑法名詞詳解:主刑和附加刑的區別
刑法種類按照受罰強弱的不同排列,分爲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只能獨立適用,不能附加適用。對一個犯罪只能適用一個主刑,不能同時適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主刑。附加刑既可以獨立適用,也可以附加適用。相關法律規定:刑法:第三十二條 【主刑和附加刑】刑罰分爲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條 【主刑種類】主刑的種類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無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條 【附加刑種類】附加刑的種類如下:(一)罰金;(二)剝奪政治權利;(三)沒收財產.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