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遺囑了之後女兒想要財產

立遺囑了之後女兒想要財產
想要立遺囑找律師可以嗎

立遺囑可以找律師,《繼承法》第17條第3款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遺囑代書人所需條件:

1、遺囑代書人應當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週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爲其主要生活來源的人。

2、遺囑代書人必須是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喪失理智的人,是無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爲能力的人,因此,不得作爲遺囑代書人。

3、遺囑代書人必須是能夠了解遺囑內容、知曉遺囑所用語言的人。在通常情況下,盲人、文盲、不知曉遺囑所用語言的人,不能成爲該遺囑的代書人。

4、遺囑代書人必須是與繼承遺產無利害關係的人。繼承人、受遺贈人和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由於他們與繼承死者的遺產有切身之利害關係,因此,不能作爲遺囑代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