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和反擔保人怎麼分配

債務人和反擔保人怎麼分配
債務人和擔保人
共同借款人,對債權人來說,負連帶責任,即是,債權人可以向任何一個人主張全部的債權,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們之間內部對債務的分配協議對抗債權人的主張。

擔保分爲兩種,一種是一般擔保,一種是連帶擔保。一般擔保與連帶擔保之間的區別就在於一般擔保要求債權人啓動法律程序向債務人主張不能滿足後,方可以向擔保人主張。

共同借款人與擔保人承擔責任的訴訟時效也是有區別的。

對於借款人來說,債權人可以在2年之內(有規定的時間其算點,這裏不想述)向其主張,超過2年沒有主張,債權人則喪失勝訴權,即是說他向法院起訴,法院不會支援他的訴訟請求。

對於擔保人,一般都在6個月左右

上述即爲債務人和擔保人的具體內容,謝謝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