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註銷如何啓動稽查程序

企業註銷如何啓動稽查程序
如何啓動再審程序

我國規定的提起民事再審程序的方式主要有四種:


一、是本院的院長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再審。


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級人民法院提審或者指令再審。


三、是當事人申請再審。


四、是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再審。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款規定了本院的院長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再審的方式,該條規定“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認爲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