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做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流程

北京做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流程
交通事故做傷殘鑑定的流程

(一)受傷人員治療終結後,由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隊提出傷殘評定申請,大隊在作出初步審查後,向傷者發出《傷殘評定預約通知書》;


(二)傷者持《傷殘評定預約通知書》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到指定的地點接受檢查和評定,對資料不齊全的,評定人有權拒絕評定,待當事人備齊資料後,再行評定;


(三)評定人將根據檢查的結果和醫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內對傷者作出評定的結論;


(四)當事人如對作出的評定結論不服,可在接到《傷殘評定書》後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傷殘重新評定申請。


我國對於骨折所導致的傷殘級別規定的有統一的參考依據,但是,就算是骨折肯定也是輕重有別的,因此,大家切勿以爲骨折就一定是十級傷殘,事實上,評不上傷殘級別或者是九級傷殘的可能性都有的。鑑定結果還未出具之前,受害者能做的只能是調養好身體的同時等待領取鑑定結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