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解除合同通知

勞動者解除合同通知
勞動者想解除合同

用人單位可要求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的情形只有兩種:1、勞動者參加過企業出資的培訓,未滿服務期限的,該處承擔的違約金不超過培訓費用,按約定服務期於已履行服務期之差比例計算;2、簽訂了競業禁止協議,離職後用人單位支付了競業禁止補償金,勞動者未履行競業禁止義務的,該處承擔的違約金按競業禁止協議約定。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不得向勞動者要求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