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科,扣車多長時間可以放車,對方受傷住院了

事故科,扣車多長時間可以放車,對方受傷住院了
事故科,扣車多長時間可以放車,對方受傷住院了
依據全國人大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只有在交通警察爲了蒐集證據的情形下,才能扣留車輛。因收集證據需要,而非爲賠償需要可以扣車。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三日內委託鑑定,檢驗、鑑定的期限不得超過20日,超過的應當報上一級公安部門批准,最長不超過60日。檢鑑定結論出來後,交警會在二日內將報告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收到後有三天的時間決定是否提出重新鑑定的申請,如果需要重新鑑定,交警會安排重新鑑定,重新鑑定以一次爲限。如果不需要重新鑑定,鑑定結論就生效確定,在確定之後的五日內,交警就會通知當事人領取車輛。在不需要延長鑑定時間和重新鑑定的情況下,一般來說扣車時間大約就在二十八日左右,需要注意是這裏說的只是工作日,需要排除週末和法定節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