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生活水平

撫養費生活水平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保障失地農民生活水平不下降原則

由於土地是農民維持生活和進行生產的基本生產資料故爲防止農民在失去土地後基本生活水平下降故土地管理法規定了在按照第四七條第二款不能滿足被徵地農民生活水平不下降的應當提高補償,批准提高徵地補償標準的機關爲省級人民政府,但是其提高的標準安置補助費和土地補償費不得超過被徵土地前三年平均產值的三十倍。也就是說土地年平均產值的三十倍就是徵收土地補償的最高標準,若被徵土地前三年平均產值爲1500元,則其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得最高補償標準爲45000元。除此之外還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用。圍繞土地管理法《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採取切實措施,使被徵地農民生活水平不因徵地而降低。要保證依法足額和及時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依照現行法律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被徵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徵地而導致無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批准增加安置補助費。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達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徵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當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予以補貼.”這一規定,進一步對失地農民的生活問題進行了保障。

就我國徵地補償基本原則,其實主要是兩方面,包括間接補償原則與保障失地農民生活水平不下降原則。詳細的內容,律師365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介紹。實踐中,要是對被徵地人的補償不能到位的話,則是不允許進行徵地拆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