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營業額500萬

一般納稅人營業額500萬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公司作爲企業法人,依法享有經營自主權,所以應當有權自主決定在什麼領域中從事經營活動。因此,公司的經營範圍,不應當內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確定或指定,而是應當由公司自行確定,是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本要求的。公司經營法規是約束公司經營行爲,保證市場平穩執行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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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業2018營業額超過500萬營改増會認定爲一般納稅人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五)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試點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的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標準爲500萬元(含本數)。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可以根據試點情況對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標準進行調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經國務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以下稱營改增)試點,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全部營業稅納稅人,納入試點範圍,由繳納營業稅改爲繳納增值稅。《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五)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試點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的年應稅銷售額標準爲500萬元(含本數)。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可以對年應稅銷售額標準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