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員能否分配徵地補償款

家庭成員能否分配徵地補償款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爲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爲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爲。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爲,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爲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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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補償款如何分配

可以根據規定程序即應當有本村過半十八週歲以上的村民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戶的代表參加的村民會議討論決定,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進行分配。如果被徵用的屬於農民承包經營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的,集體經濟組織還應調整相應土地給其承包或者對其喪失承包經營權進行進行補償即支付一定的土地補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