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倒賣文物案件的相關解釋規定包括哪些主要內容

關於倒賣文物案件的相關解釋規定包括哪些主要內容
關於倒賣文物案件的相關解釋規定包括哪些主要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條規定,倒賣文物罪,是指以牟利爲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情節嚴重的行爲。

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條對倒賣文物罪進行了規定,即以牟利爲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