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能否屬於共同財產

婚前買房能否屬於共同財產
婚前買房能否屬於共同財產
婚前由一方出資並且取得不動產權證的,屬於個人婚前財產,如果是婚前買房,婚後兩人共同出資的,應當認定爲是夫妻的共同財產。父母出資的,又要看具體的情形。
一方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是不能分割的,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若婚姻雙方對婚前的財產沒有約定,根據法律規定,婚前財產是個人財產,而且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轉化爲共同財產。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