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開門致人死亡責任應該如何劃分

乘客開門致人死亡責任應該如何劃分
乘客開門致人死亡責任應該如何劃分
1、車輛駕駛員有義務提醒車上乘客下車注意觀察後方,而乘客下車時也有義務觀察後方情況。所以基本上是駕駛員和乘客負同等責任,但開車門一方整體是全責,承保其車輛保險的保險公司需要承擔全責的賠償責任。保險不足以賠償的部分,由駕駛員和開門的乘客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一方全部賠償後,可以找另一方追償一半的賠償款。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條 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爲造成同一損害,每個人的侵權行爲都足以造成全部損害的,行爲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條 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爲造成同一損害,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