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股東大會議程

第一屆股東大會議程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透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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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公司剛成立,請問第一屆股東大會議程有哪些

新公司第一屆股東大會議程  
一、會前準備工作  (一)確定會議召集人及其職責  
1、會議召集人:第一次股東會會議的召集人爲出資最多的股東。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可由股東組成的公司籌備組爲會議召集人。  
2、會議召集人的職責:根據《公司法》的要求,負責組織召開公司第一次股東會,審議股東提請的議題。  
二、股東會會議議程  由會議召集人負責:
1、介紹會議組織機構;  
2、《公司籌辦情況、設立費用使用情況報告》;
3、提請決議《公司章程》和《三會議事規則》;  
4、根據《公司章程》的要求選舉董事會成員;確定董事會成員的報酬;
5、根據《公司章程》的要求選舉監事會成員;確定監事會成員的報酬;
6、表決透過公司第一次股東大會決議  注: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也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委託代理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股東因特殊原因不能與會時,請在會議召開前3天通知會議籌備組。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時,請將授權委託書於會議召開前1天交會議籌備組。新公司第一次董事會流程  董事會會議議程  
1、推薦選舉董事長、副董事長。
2、董事長宣讀公司章程  
3、推薦總經理及其他相關人士的任命。
4、確定總經理及其他人士的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