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有神經病職工怎麼辦

單位有神經病職工怎麼辦
單位有神經病職工怎麼辦
1.對病情嚴重不能控制的,可以解除合同,不過是否有精神病,需有關機關作出確認。
2.法律依據:《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十條 在固定工制度向勞動合同制度轉變過程中,對已患有精神病但病情得到控制的職工,用人單位應當安排適當工作,簽訂勞動合同;對病情嚴重不能控制的,應當送醫院治療。醫療終結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對新招用的職工,在試用期內發現並經有關機構確認有精神病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