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被判拘役的罪犯生活

醉駕被判拘役的罪犯生活
醉駕被判拘役的罪犯生活是怎樣的

1、看守所應當組織人犯收聽廣播,收看電視,閱讀書報,進行時事、政策、法制教育,活躍生活;


2、爲了促進人犯的思想改造,增強人犯體質,在保證安全和不影響偵查、起訴、審判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在所內組織人犯進行適當的勞動。


3、何時睡覺沒有明確規定。


拘役是指短期剝奪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並強制勞動的刑罰。在中國是主刑之一,拘禁的期限爲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最高不能超過1年。拘役有如下特點:


(1)刑期短於有期徒刑,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2)服刑期間,被處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參加勞動者還可酌量發給報酬。


(3)拘役期滿後再犯罪,不構成累犯。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