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吊牌上標的面料成份與衣內的水洗標面料成份不一致,要怎樣賠償

衣服吊牌上標的面料成份與衣內的水洗標面料成份不一致,要怎樣賠償
衣服吊牌上標的面料成份與衣內的水洗標面料成份不一致,要怎樣賠償
如果證據證明“吊牌上的成分標示與實物有差異”,涉嫌“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故而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監督體檢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做法,消除影響,能夠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金。  
廣告的經營者,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情況下,代理、設計、製作、發佈虛假廣告的,監督體檢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做法,沒收違法所得,並依法處以罰金。提示:日後建立完善進貨手續,如果是生產商或供應商問題,向供貨商進行追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七條 因產品質量發生民事紛爭時,當事人能夠透過商量或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透過商量、調解解決或者商量、調解不成的,能夠根據當事人各方的協議向仲裁組織申請仲裁;當事人各方無達到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能夠直接向人民法院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