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故意傷害一個人

兩個人故意傷害一個人
擔保人需要承擔債務嗎
在我國法上,當事人對於由民事關係產生的債權,如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產生的債權,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設定保證擔保方式。對於民事關係產生的合同,或者稱爲被擔保的合同,稱爲主合同;對於保證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合同,則稱爲保證合同,也稱爲從合同。從而,主合同中的被保證人爲主債務人,其債務爲主債務,從合同中保證人爲從債務人,其債務爲從債務。當主債務人破產時,對保證人的責任,或者稱從債務會產生何種影響,現從主從合同效力之間的關係作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