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各管各的

夫妻財產各管各的
再婚夫妻財產各管各的,需要簽訂書面協議嗎?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對 雙方有約束力。 因此在婚前或婚後對財產進行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一方的對外不具有約束力。但如果在發生債務時,債權人知道的,對債權人具有約束力。所以,再婚夫妻財產各管各的是完全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