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鄉醉酒駕駛撞死人

金鄉醉酒駕駛撞死人
醉酒駕駛撞死人怎麼處罰

根據《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三條的規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具有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情形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