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廠經營權轉讓合同

水廠經營權轉讓合同
特許經營權能否轉讓?

一、特許經營權轉讓


1、獲得特許經營權的企業確需要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應當提前書面告知主管部門,並經其同意。


2、企業擅自轉讓特許經營權是不合法的。具體詢問相關部門


二、特許經營權的形式


1、由政府機構授權,准許特定企業使用公共財產,或在一定地區享有經營某種特許業務的權利,如准許航空公司在政府規定的航線上,利用國有的機場設施,經營客貨運業務;


2、一家企業有期限地或永久地授予另一家企業使用其商標、商號、專利權、專有技術等專有權利,按照合同規定,在特許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人支付相應費用。


三、特許經營權實踐形式


l、普通特許經營,即總店將特許經營權授予加盟者,由加盟者使用這些特許經營權進行經營;


2、委託特許經營,即總店將特許權出售給一個代理人,由代理人負責某個地區的特許權授予;


3、發展特許連鎖,即加盟者向總店購買了特許權,同時也購買了在一個區域內建立若干個分店的特許權,若將來事業發展,需要再建分店,不必再向總店申請


4、所有權合作特許經營,即總店與加盟者合營,共同持有分店股份;


5、分配特許經營,總店不僅授予加盟者特許權,而且還授予其設立批發倉庫,向其他加盟店供應分配貨物的權利。


四、特許經營權的優勢


1、可以給與員工更爲細緻和全面的職業培訓。


2、 加盟者在運營加盟店時受惠於品牌本身已有的名譽和在大衆心中的形象。


3、 相比較獨自創立新品牌,併爲其開發市場,加盟的方式更爲容易操作,因爲產品已擁有顧客羣,因此所需投資較小。


4、各個加盟店之間的互相支援與競爭有助於產品更快的發展。


5、總店講盈利用於新產品的研製和開發中保持特許經營產品的不斷更新,使其保持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