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罪中的虐待行爲有哪些

虐待罪中的虐待行爲有哪些
虐待罪中的虐待行爲有哪些
行爲方式是指從肉體上或者精神上摧殘折磨的行爲。
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等爲肉體摧殘;
經常侮辱、咒罵,諷刺,不讓參加社會活動等精神折磨;
虐待行爲要求“經常”實施,偶爾一次不構成本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