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被傳喚人是被告嗎

離婚被傳喚人是被告嗎
民事法庭被傳喚人是被告嗎

傳喚人不一定是被告,原告、被告都是法院傳票的被傳喚人。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院特定程序及訴訟開始時發出的書面通知,也指會計工作中據以登記賬目的憑單,傳票是記賬憑證的同義語。有現金收入傳票、現金支出傳票和轉賬傳票等。當銀行的會計憑證作爲記賬憑證使用的時候,因爲要在銀行內部進行傳遞,因此,記賬憑證,又稱作“傳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