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期限是如何計算的

拘役期限是如何計算的
拘役期限是如何計算的
拘役的期限爲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最高不得超過1年。可見,拘役的上限刑期與有期徒刑的下限刑期(6個月)相銜接。這一規定較好地體現了拘役的特點,使刑罰體系更爲連貫和嚴密。拘役的刑期從判決之日起計算。判決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拘役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算,也就是交付執行之日起算。
在刑期執行期間,刑法還規定準許其每月回家與親人團聚一天至二天,除讓其深刻體會自由與親情的可貴,從而深省自己所犯罪行的社會危害性、加速其改造的自覺性以外,還體現出刑法的人性和廣泛的社會監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