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審判模式怎麼執行?

新型審判模式怎麼執行?
新型審判模式執行
刑事訴訟法中哪些法條體現了疑罪從無原則:

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三)項規定,“缺乏罪證的自訴案件,如果自訴人提不出補充證據,應當說服自訴人撤回自訴或裁定駁回。

第十二條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第一百四十條第四款規定,新型審判模式執行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爲證據不足的,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第一百二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第七十四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規定的偵查羈押……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查證、審理的,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

第一百三十條規定“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

第五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對於發現不應當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