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做生意虧損離婚怎麼分配債務

夫妻一方做生意虧損離婚怎麼分配債務
夫妻一方做生意虧損離婚怎麼分配債務

需要根據該經營活動收益是否用於家庭來判斷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則由雙方共同償還。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爲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